未经同意拿寺院供果回家会犯盗戒下地狱吗?

问:九月十九观音出家日的时候,寺院人很多,有人没有经过寺院的同意,就自己拿了好几个供果要带走,被一位师父发现了,这位师父教育他说“这样算是盗用三宝物,要下地狱的”。他这个说法正确吗?

净宗之声:如果我们依戒律表面的文句来看,这确实属于“盗三宝物”,过失极重。可是从人情角度来讲,中国人到寺院来,多想讨个吉利。家家户户谁还少一个苹果呢?干吗就要到寺院拿一个苹果?“我拿寺院一个苹果回去保佑小孙子,没有保佑上,结果给说成要下地狱”,这人情怎么能过得去呀?所以我想,这一定是我们对戒律的理解出了问题。

戒律当中,对于三宝物,所谓“盗僧祇物”,这方面规定得特别严厉。

这是因为在佛陀的时代,物资极度匮乏,而出家人又极度节俭,他们除了少数必备的衣物,还有个吃饭的空钵,几乎是一无所有。所有生活的资具、修行的资具是非常简陋的,低到不能再低了。

如果这个钵给别人拿去了,那么吃饭就成了问题,因为他天天都要托着钵出去讨饭;如果衣服被人偷走了,那他也就没有衣服穿了,何况出家人的衣服称为“百衲衣”,都是从坟地里捡破布缝起来的;而且出家人在佛陀的时代是不允许掌握钱财的,不捉金银财宝。

可以说,出家的群体是社会当中贫民里的贫民,是最穷最穷的人。这样的人,按照现在的社会福利制度,那是首先要救济的对象;而他们又是最高尚的修行人、最殊胜的福田,承担着众生的解脱伟业。

所以,不论是何种情况下,他这少得可怜的维持生活色身、维持修行法身的一点基本物质条件被盗的话,盗者的罪过就非常大了。

所以经中说,盗僧祇物罪过极重,这有它必然的理由,是说得通的。同时,这也是保护出家人好好修行,保护他的法身慧命,也是保护众生的善根和福田。

那么现在的情形跟古代完全不一样,现在物资丰富,寺院里一般也都不愁吃、不愁穿,也囤积有多的粮食;如果真正按照戒律来修行,这多余的东西是要布施出去的。

当然,时代不同了,运行机制也不一样,一定要那么做也未必方便。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有人在寺院盗一个苹果,盗几个馒头,即使犯盗的话,也不至于说这个罪让他下地狱。

再者,对这件事,不要认为他是犯盗。

看你怎么个想法,他要是盗,何必大白天选了这么一个热闹的日子跑到寺院里来?街上哪一个水果摊不可以偷啊?何况现在哪一个家庭里还差这几个水果?所以他来并不是怀着盗心,可以说是怀着一颗求佛求法的心。

为什么呢?求佛给他带来福气,带来平安,带来吉利。“听说佛门慈悲,听说佛门里的供果能够保佑我的孩子健康。”所以这是一份对佛有敬重、有好感、有依赖的心。

如果我们没有好好地保护他这份善心,而摧毁了它,比如说像这位师父跟他说“你这样要下地狱”,那想想情何以堪?他下次怎么敢再来寺院?他怎么愿意来?那么这个苹果,他回去还敢给他的孙子吃吗?“我这条老命吃了都要下地狱,那小小的生命怎么办?”这就是不近人情,也不符合佛法的戒律精神,也不符合佛教的慈悲。

同时,如果讲过失的话,那么常住寺院就有吝法之罪。

因为人家向你讨要佛法的慈悲,你不但不给别人,甚至像诅咒一样说他。

佛法传入中国两千多年,跟我们的社会习俗紧密结合在一起。普通老百姓有一种“在佛门里吃一个平安果(供果),给我们平安、福德,增长我们的福报,消灾免难”的观念,这样一种认识,可以讲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。

这是佛法流传几千年来,多少祖师大德和广大信众共同努力,成了今天的局面,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佛法资源。

如果我们今天不善于利用,因为自私,因为把钱财看得特别重,因为缺少佛法的平等慈爱精神,因为一些教条主义,而堵住了众生信仰佛法的大门,这个罪过——我觉得罪过不轻。罪过不在拿苹果的人,而是在这个说人家下地狱的人。

当然,这位师父年轻,他不了解,他也是有板有眼地根据他听来的而说的。

那么以戒律来讲,也有“随方毗尼”。

随方毗尼就是佛陀所说的“在我制的戒法当中以为清净,说这样是好的,如果他方以为不清净,那就可以不做”。

比如说在印度,偏袒右肩,这是尊重的,礼貌的;如果是在中国,露个肩膀,赤身露体的,这是很不礼貌、很不恭敬的。如果非要把印度的风俗搬过来,这就不可以。

同样地,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当中,“来到你寺院里,我想拿一个果子,等了半天,眼勾勾地让你发给我,你都没有发给我;我没有办法之下就拿了。

我今天来是带了任务,带着对小孙子祝福的心态,看着观世音菩萨的面子来的。观世音菩萨会堵住我,不给我吗?结果你还咒我下地狱”。

你想想看,这就是在此方认为不清净。人家就认为“这个师父不慈悲,这个庙子太抠门,你太不像观世音菩萨了”。

所以,这也是要根据情况的。那么根据哪些呢?就是刚才我们反复说过的,就是怎样能够让众生亲近佛门,增长他的善根,这是一个原则。

南无阿弥陀佛。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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