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院为居士免费提供食宿和法宝,居士不给钱有无罪过?

问:

寺院为居士免费提供食宿和法宝,师父免费结缘给居士一些物品,居士不给钱,有没有过错?

净宗之声:免费结缘,如果寺院的制度是这样规定的,那么居士不给钱没有过错;如果有过错的话,那就说明寺院在设置一个陷阱,误导人家入罪,所以这个过错也要让寺院来背。

假如赈灾的时候,寺院拿出钱财去赈济灾民,灾民接受是不是有罪呢?当然没有罪。如果有罪,那岂不是构陷入罪了?

万事要看他的发心,当然也要看效果。

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,免费提供食宿、法宝,其实并不是物质上跟你有什么交换。对于寺院来说,它是一种法布施。

法宝毫无疑问是法布施。那为什么食宿也是法布施呢?因为这体现了佛门对信众、莲友像家人般的仁爱、亲切、温暖、慈悲。

刚才说了,中国是人情社会。如果一座寺院什么都要讲钱,吃一顿饭也要交饭票,那在中国是不会给人好印象的,会被人看不起。

所以,寺院通过这些行为,是表示对众生平等、慈悲、亲切,是要展现佛门好的形象,这也是一种法的布施,让大家乐意亲近佛门。

话说回来,万事有动机,也要看效果。总之,我们的行为、做法,让众生愿意亲近佛门,增长善根,这就达到了目的,就是有功德的。

站在居士这边来说,如果因此认为可以占寺院的便宜,也不知感恩,这样善根没有增长,反而受到损失,那就不好了。

寺院免费提供食宿,是一种法布施的表现。居士有条件随分随力发心一点功德钱,种点福田,这是信众财布施,是应当做的。

“那不是寺院讲了假话,还是要我们的钱吗?”刚才说过了,不是寺院要钱,它这种做法还是法布施。

就像母亲织件毛衣给儿子,儿子给母亲五百块。母亲给儿子织毛衣的时候,并没有想换儿子五百块,就是母亲的爱心。所以,如果那么狭隘地理解,就会弄得人情冰冷。

归结一个原则:不论是戒律,还是我们的三业行为,都要以能够利于众生善根增长为一个大原则,符合这个就有功德利益;损害众生善根,就有损失。

另外,戒律里面也说到,对于在寺院里做义工的在家居士,比丘在外面托钵回来的饭菜,可以给他们吃。

根据这个记载来看,信众来到寺院,也相当于他们对寺院做了贡献,像这样的义工是有功劳的,给他们免费提供食宿,这不犯罪,是可以的。

南无阿弥陀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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