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
◎ 这个问题,我不是很了解它是怎么运作的,可以再请问戒律方面专精的人。依我大致判断,这不算犯盗戒。犯盗戒,叫作“不予取”,就是对方没同意,你把他的东西拿来,而且侵犯了对方的所有权或者利益。他没有同意,没有给你,你自己悄悄地强行拿过来了,损害了人家,这就是“不予取”。至于说你现在罚款,交钱不扣分,如果是规则允许的,工作人员也都认可,就是这么做,也没有损害第三方的利益,大家都这么做,约定俗成的,我觉得也是可以的。
◎ 再者,一切社会的规章、制度,还有一些规则、规矩的制定,或者习俗的形成,它的目的是保障这个社会可以有序、正常、通畅地运转。那么,这当中就有一个分寸的问题。比如说,这些规则定得特别严,大家执行起来,动则得咎,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就高了。开车动不动就扣分,结果根本就出不了门,办不了事。都这么严格,每个人都受损伤,成本就太高了。但如果太放松,形同虚设,那也不能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。
◎ 所以,规则制定的本身,它的目的是什么,能不能达到效果,然后这当中还有人情义理的权衡。比如说,你找到熟人,他如果这么做,给你不扣分,这本身也是在他的规则许可范围之内和人情义理的权衡当中,其实是自他都能得利益的,这样倒不要过于死板。这种情况,我个人觉得是社会运行的必然现象,有它的合理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