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从因果的角度说,个人因果个人了,父债不能子还,为何有母念佛,子未念佛也得免难,荫庇家人,这样不是有悖因果吗?
答:这个问题要多问自己几遍。首先问题是一个不究竟、不圆满的说法。“个人因果个人了”,什么因果是个人因果?我们能不能找到一个个人因果?按照大乘佛法,所有的一切是互相缘起,一即一切,所谓“法界缘起”,孤立的事件都不存在。比如你坐在椅子上,这个椅子谁做的?你的因果牵扯到别人,工人、搬运工、木工、油漆工、工厂,工厂又会牵到别的。哪一个叫个人因果?因果是一个无穷循环相连的锁链,所谓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,任何一个人,只要起一个念头就跟整个法界贯通了,没有所谓的个人因果,整个宇宙是一体的。
通常所讲的“个人因果”,是说有强有弱,是站在分别念的立场来说的。既然互相缘起,缘力强的就会影响到相关弱的。母亲这个缘如果比较强,她念佛就可以庇佑她的子女,这不是很自然的吗?就像一棵树长在那里,树下的一只小虫也没栽树,太阳怎么就晒不到它呢?是树的一种缘,改变了这个地方的生态,这里整个的缘就起了变化。那我们在某种强大的缘的辐射范围之内,我们也受会影响而改变。像母亲念佛儿子免难,如果不是她的儿子,可能别人就庇佑不到;既然成为母子,他们之间这种连带的因缘关系,母亲的作用会影响到他。所以,因果有无穷的锁链关系,不要看得很简单,是甚深微密的。
母亲念佛孩子免难,恰恰是因果锁链关系强大缘起的,是环环相扣这种关系的一种活泼灵动的体现,这才体现了因果,不然的话就不能说明因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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