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道场做事报销路费是否如法

问:有一些基层道场、念佛堂出家师父少,主要的事是发心居士做,他们舍下了工作,全身心为佛门做事,不要寺院的钱,也经常出钱给道场。可有时为了道场出门办事,道场慈悲为他报销路费,居士用这个路费如法吗?

答:如法。因为居士为道场办事情,这是公事公办。经常自己掏钱,当然这是你的发心。作为道场来讲,为了让大家办事有所依循,常住可以给钱,居士也可以用,大家公事公办;当然居士也可以不用。这分几种情况。

第一种,既为道场办事,也不用路费,什么钱也不用,这是纯然发心。既出钱,又出力、出智慧等等,这样就收获两份功德,一份为道场办事的功德,一份是出钱的功德。

第二种,经济条件比较差,每次都出钱出不起,但他愿意为道场做事,道场也需要他做事。这样就得到一份功德,做事出力量出智慧,这一份功德赚到了;但是路费等是从道场领用,这一份功德没有得到。

第三种,说“这个不行,我要去办事拿道场的钱,人家会讲闲话的”,结果因为这一点他不去办事。这样他就没有功德了,事也没有办,当然钱也没有花。

第四种,不办事,专花钱。那当然是罪过了。

前面两种是好的。第一种最好,既办事,又不花钱,这个也要有条件,有福报;第二种,办事,花了寺院的钱,只要没贪污,是正常报销,还是有一份功德;第三种,不办事,不花钱。看似自己保本,其实是亏本,因为寺院需要你办事的时候,你没有去做,让寺院的事情亏损在那个地方。因为没有正确的认识,担心自己用钱怕人家说,这样让常住的事情被耽搁,众生的利益受阻隔,那是不是亏了呢?所以这也是一种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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